三、企劃行政組掌理下列事項:

1.印信典守。
2.文書收發、繕校、稽催、檔案管理及文書資訊管理之推行。
3.財物出納及現金、票據、有價證券之保管。
4.員工福利之協辦及互助保險等各費之收繳。
5.薪餉製發、所得稅之扣繳及抵繳憑證之請領轉發。
6.第三類至第五類財產登記保管及保險。
7.員工宿舍之管理。
8.公用物品之採購、保管及供應。
9.辦公室佈置及勤務管理。
10.技工、工友之勞工保險及健康保險。
11.防空疏散事項。
12.公務交通車輛之調度管理及維護。
13.站屋清潔維護及環境衛生。
14.公共關係、參訪與接待。
15.會議紀錄之整理登記暨通知錄辦及追蹤。
16.環境美化及改善。
17.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18.組織、編制及預算員額之擬辦。
19.職員任免、銓敘、俸給、遷調、獎懲、待遇、退休、退職、資遣及撫卹之擬辦。
20.職員考績、勤惰、差假之辦理及登記。
21.人員甄補儲訓、進修、觀摩、實習及考察案之辦理。
22.公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員工福利、同仁互助、退撫基金及各項補助費之辦理。
23.人事資料登記、人事統計報表、資歷證明、服務證之辦理。
24.國防工業專門技術員工緩召案件之核轉。
25.員工出國案件之核轉。
26.人事規章之擬訂及本室之業務研究發展。
27.人事管理之建議。
28.銓審互核。
29.人事行政資訊管理業務之推行。
30.技工、工友、約僱人員之僱用、管理、考核、差假之辦理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