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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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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四、主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1.年度預算、分配預算之籌劃及編擬。
2.年度決算之彙核及編製。
3.預算之控制及內部審核之執行。
4.經費之流用、追加減預算及保留款項之陳報。
5.編製作業基金運用績效報告、檢討分析及改進之建議。
6.現金、票據、有價證券、銀行存款之出納、保管、移轉及財物增減保管、移轉之查核。
7.設定預算負擔之一切契約審核簽證。
8.原始憑證之審核、記帳憑證之編製及主計帳冊之登錄結算。
9.主計報告之編製及收支憑證之送審。
10.採購案件之會核及監辦。
11.職務上應用統計之蒐集登記整理分析編報。
12.主計人員任免、遷調、考核、獎懲及其他主計人事之擬議事項。
13.財務上增進效能及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

更新日期:2024-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