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攜帶及拖運危險物品--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兒童版

禁止攜帶及拖運危險物品:

壓縮氣體:如殺蟲劑、潤滑劑、瓦斯罐、噴漆等高壓充填之瓶罐類物品。

毒物(劑)及傳染物:各類具有毒性之化學原料、毒氣、氫化物、農藥、殺蟲劑、除草劑、活性濾過性病毒等。

腐蝕物(劑):如王水、硫酸(鉛酸電池)、硝酸、鹽酸、苛性鈉、強鹼、水銀、鉛酸電池、濕電池、氟化物及其他具腐蝕作用之物品。

爆裂物:如C4、TNT、CMTEX、DETN、代那邁、硝化甘油、黑火藥等軍、急造爆藥、各類引信、雷管、底火、煙火、爆竹、照明彈等。

氧化物品:如漂白劑(水、粉)、工業用雙氧水等易產生劇烈氧化作用物質。

其他危禁品:如磁化物(磁鐵)、攻擊性及刺激性物品、具防盜裝置之公事包或小型手提箱。

放射性物品:如鈾二三五、鈾二三八、碘一三一、銫一三七、鈷六十、氘、氚等本身具游離輻射能量之物質、核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