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SCRIPT關閉時,您可藉由Tab配合Enter按鍵,選擇字型大小項目,至於字級大小選擇,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V 再按下 X 再按下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
文字大小,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鍵+ (+)鍵放大 (-)鍵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邊框
飛航安全
首頁 >> 機場管理 >> 飛航安全
邊框

飛航安全距離示意圖

一、 依據民用航空法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十八條之規定辦理。

二、 有礙飛航安全物體,係指經人為施放之風箏、天燈、煙火、遙控飛機、氣球或其他可能影響航空器飛航安全之漂浮或移動物體。

三、

各機場以機場跑道兩端中心點為圓心,半徑五公里向外左右各三十五度所劃之弧與以機場跑道中心線左右兩側各二點六公里之區域所連線範圍以內,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
連線範圍外,自跑道兩端中心點延伸五公里處向外延伸十公里及由跑道中心線向兩側延伸二點六公里處向外延伸三點四公里形成之四邊形範圍內,自機場標高起算之六十公尺以上高度,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 (如下示意圖)。

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距離範圍示意圖

四、 松山、台灣桃園、台中水湳、嘉義、台南、屏東、高雄、花蓮、台東豐年、馬祖、金門、馬公、七美、望安、綠島、蘭嶼、等十六個民用及軍民合用機場由交通部負責辦理;桃園、新竹、台中清泉岡、岡山、花蓮佳山、台東志航等六個軍用機場由國防部負責辦理。

最後更新日:2012-01-28
訪客人次:2057466
今日:2012年02月05日
温度:17 °C 至 18°C
地址: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機場一號 郵遞區號:97144  服務台資訊 電話:03-8210768 傳真:03-8210750
服務時間:07:00 ~ 21:30   電子信箱:ms723@hulairport.gov.tw
Copyright 2009 Hualien Air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瀏覽環境1024 x 768視窗模式以上,IE6.0 & Firefox 2.0 以上版本瀏覽器
通過A+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新視窗)
下載專區 民意論壇 線上申請 相關連結 最新消息 活動專區

此網站網頁設計程式設計由網繹數位科技製作